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發布,確立了“五級三類四體系”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使得原城鄉二元規劃體系向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轉變,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為“控規”)作為“三類”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今后城市發展和建設的過程中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在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城市風貌更新、用地存量轉變、依法依規推動城市建設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一、觀念的轉變
原城鄉規劃體系下的控規在追求城市規劃區快速發展的觀念支配下,立足于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忽視城市發展過程中與生態環境的協調關系,未考慮生態環境承載力是否能支撐大面積高速開發建設的需求。
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控規具有更多的內涵與指導性,樹立行政區全域觀念統一管理,融入“雙碳”理念、城市更新、存量盤活、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等,建立數字化“一張藍圖”,便捷高效指導城鄉發展,優化提升空間結構,促進全域發展。
二、內涵的包容性更強
原控規以往單純追求地塊指標的可行性,以容積率指標的高低作為衡量城市發展的前景和動力,隨著房地產產業發展勢頭的減緩,原控規在新時期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延續性和實操性已無法滿足城市建設的需求。隨著城鎮開發邊界的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內土地資源變得有限,成為限制了城鄉二元規劃體系下一味追求規劃土地增量拓展城市空間的做法。
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控規在城市開發用地總量不變和空間不拓展的前提下,利用城市內部土地資源,通過土地存量盤活、挖掘深層次價值、提升土地價值,從而促進城市新一輪的發展和更新。要實現城市促進新一輪發展,新時期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背景下控規可采取以下措施;
(1)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
(2)舊城更新改造;
(3)提升基礎服務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4)開展歷史文化街區風貌保護規劃;
(5)產業融合發展和產業創新升級;
(6)老舊小區拆遷安置和再開發利用;
(7)打造城市生活服務圈;
(8)創建旅游精品產業和文明旅游等。
三、控規編制的革新
新時期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控規編制手段不再是對城市進行全覆蓋編制,而是以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通過小而精、小而全的片區單元規劃進行編制,這一點在廣州和上??匾幘幹七^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尤其是廣州和上海為首的地區下發了控規的相關規范,開展以開發單元為主的控規編制,為今后編制控規提供重要的借鑒意義,現控規編制主要體現以下新的理念:
(1)規劃管理單元與行政界線(街道等)或與明顯的地理(山體、河流等)界線因素劃定;
(2)規劃管理單元用地適宜,一般為2-4k㎡,包含多個規劃地塊;
(3)盤活城鎮開發邊界內存量土地,提升產業轉型升級;
(4)注重規劃管理單元內生態環境保護和城市設計營造;
(5)保障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和諧;
(6)挖掘文化價值、升華文化內涵,創造新的文化價值;
(7)落實舊城區更新改造,促進城市有機更新等。
四、總結
可以看出新時期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控規是以城鎮開發邊界內用地優化提升為主,以有限土地和空間資源融合多類型理念,打造生態型、產業升級型、智慧型和創新型的控規管理單元,從而促進城市發展形成多因素融合的有機更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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